城市化水平在一定程度上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综合反映,提高城市化水平有助于农民实现全面小康。城市化水平的提高,标志着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增加,越来越多的农民成为市民,农民的素质也由此得以提升,收入会相应增加,从而开辟了一条农民实现小康的新路径,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农民实现全面小康的现实性。
【最新数据】
据市统计局的数据显示,我市城市化水平2004年为42.5%,2005年为43.3%,2006年为44.8%。2006年比上年增加1.5个百分点,实现程度为81.5%。我市确定2011年城市化水平小康目标值为55%,如果以年均增加1.02、2个百分点,即达到省定2017年和市定2011年时序实现目标进度要求。由于2006年城市化水平低于年均应完成进度0.5个百分点,因此,我市按期实现目标的任务还很重,需要加倍努力。
由省城市发展研究院编纂的《2007江苏城市发展报告》日前出炉,报告列出了2003年至2006年4年江苏城市可持续发展座次的“变迁图”,人们从中可以发现,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测评已经成为城市发展的“指挥棒”。专家们依据4年的排行榜,还把13个城市分成了“三个梯队”,分别给出了可持续发展的建议。我市被列入可持续发展能力稳步提高的第二梯队城市,从2003年的第11名跳到2006年的第8位,势头良好。
【权威分析】
市发改委调研员王立民分析说,该指标从我市自身发展上看成绩显著,2006年比2000年增长11.35个百分点,年增长1.89个百分点,但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7.1个百分点,滞后于苏南,低于苏中,在苏北城市中优势也不明显。其主要原因是人口基数大,农村剩余劳力转移压力大。我市不仅是一个拥有935万人的人口大市,而且是一个农业大市,城市化水平每提高1个百分点,相应的城镇人口就要增加9万多人。而对城市化水平全省第一的南京来说,每提高1个百分点,需要转移的农村人口不足6万人,对城市化水平全省第五的镇江来说,每提高1个百分点,需要转移的农村人口不足3万人。我市该指标若如期达标,年均需提高2个百分点,“十五”时期我市城市化水平年均提高1.96个百分点。因此,通过加大城市化发展工作力度,该指标如期达标是可能的。
王立民认为,我市在城市化发展中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:一是城市化发展水平极为不平衡。2006年,我市城市化水平为44.8%左右,而六县(市)平均仅为32%左右,低于全省城市化水平平均20多个百分点,离55%的目标值还有23个百分点,县区实现省定目标的难度较大;二是提高城市化水平的难度越来越大。前几年,城市化急剧提高有些特殊的因素。在原户籍管理制度下面,有些事实上的城市人口没有统计在内,后来在统计口径上作了新调整,这样仅仅数字上的变化就明显提高了城市化水平。同时由于近几年房地产业的发展也使得城市居民增加较快。但今后若干年里,以上的这些因素将不再存在,提高城市化水平的难度会由此有所增大;三是有些系统性的工作没有跟上。比如,在提高城市化水平的过程中,一些农民进城后得到的社会保障与市民相比明显不平等。对这些偏差,应该给予高度的重视。
【应对之策】
据市规划局局长方彭介绍,我市进一步提高城市化水平的总体思路是:以做大做强中心城市为主导促进市区、县城和小城镇协调发展,走布局集中、城镇集聚、用地集约的城市化发展道路,努力扩大城市发展空间,提高城市承载能力,提升城市管理水平,力争到2011年市区人口规模达到220万人,全市城市化水平达到55%。
具体应对措施是,提高城市化水平的重心放在县镇,在政策上要加大对县镇倾斜的力度;对县镇提高城市化水平要有专门的研究,有针对性地切实解决县镇城市化面临的自身难以解决的困难,包括在基础设施、社会保障、文化教育、科技卫生等方面加大财政的扶持力度;做好与提高城市化水平配套的各项工作,不断巩固城市化发展的有效成果。特别是要善待进城农民,在就业、入学、社保、医疗等方面消除歧视,一视同仁。同时,在征地、拆迁等方面,要关心和保护农民和市民的利益。
【知识链接】
城市化水平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,反映了一个地区人口、经济、资源的聚集情况,体现了城市化导致人口在城市集聚的比例。通常用一个地区城镇人口占该地区总人口的比重来衡量城市化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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